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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情报

谁可以读取电池护照的受限部分:访问权限实施法案草案已发布

2026年10月20日阅读时间 1 分钟EU Digital Passport Processor

错过8月18日的实施法案,如今以草案形式发布

欧盟电池法规(EU) 2023/1542第77(9)条要求欧盟委员会在2026年8月18日前通过实施法案,明确哪些人员对电池护照受限部分具有正当利益。这一期限届满时法案并未出台。2026年10月19日,欧盟委员会在"Have Your Say"平台发布了草案(Ares(2026)9814179),意见征集截至11月16日,计划于2026年第四季度通过。

草案篇幅不长,共三条。第1条规定谁可以读取哪些内容;第2条规定访问所附带的条件;第3条规定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第二十日生效,不设过渡期。草案在通过前仍可能修改,但这是第一份把电池护照受限部分从原则变为具体规则的文本。

对于正在为电动汽车电池、轻型交通工具电池或工业电池准备护照的制造商、进口商和授权代表而言,它改变了两件事:护照中受限数据的组织方式,以及单体电池购买方获取该电池自身数据的权利。

受限部分包含哪些内容

附件XIII将护照数据分为三类受众。第1点为公开信息。第3点,即证明合规的测试报告结果,仅供公告机构、市场监督机关和欧盟委员会查阅。第2点和第4点面向具有正当利益的人员,也正是本草案规范的对象。

第2点是型号层面的技术信息。2(a)为详细成分,包括正极、负极和电解质所用材料;2(b)为部件编号以及备件来源的联系方式;2(c)为拆解信息,包括标明电芯位置的爆炸图、拆解顺序、紧固方式的类型和数量、所需工具、存在损坏风险时的警示,以及电芯的数量和布局;2(d)为安全措施。欧盟委员会的数据点指南将这四项均列为电动汽车电池、轻型交通工具电池和工业电池的强制项。

第4点针对单体电池。4(a)为性能和耐久性数值,4(b)为第14条所规定的健康状态,4(c)为电池状态(原装、再利用、再使用、再制造或废弃),4(d)为使用记录,包括充放电循环次数、事故等不良事件、含温度在内的运行环境条件以及荷电状态。

谁可以读取哪一条目

草案并未设立单一的受限层级,而是逐条授予访问权限,不同读者获得不同条目。

维修商、再制造商、为再利用做准备或进行再利用的经营者、开展处理作业的废弃物管理经营者、回收商,以及从事维修、再利用或再制造培训的职业培训中心,可以读取2(a)和2(c),即成分和拆解信息。

维修商、再制造商、再利用经营者以及电池购买方可以读取2(b),即部件编号和备件来源。回收商和处理经营者不能读取2(b)。

2(d)安全措施向上述所有类别开放,此外还包括依据第2000/53/EC号指令获得许可的报废车辆处理机构,以及废弃电子电气设备处理设施。

第4点仅提供给电池购买方及代表购买方行事的第三方,名单中的其他人员均无权读取。

具体而言:回收商能看到电芯的材料构成和电池包的拆解方法,但看不到备件来源,也看不到眼前这块电池的健康状态。购买方能看到备件来源、安全措施以及该单体电池的完整记录,但看不到详细化学成分和拆解顺序。报废车辆处理机构只能看到安全措施。

访问所附带的条件

第2条限制了读者对2(a)至2(c)以及第4点信息的使用。这些信息只能用于评估电池的状态、残值和继续使用的能力,或用于维修、再使用准备、再利用准备、再利用、再制造或回收,或用于在上述操作之间作出选择。购买方及其代理人还可将其用于向独立聚合商或市场参与者提供该电池。

读者可以下载信息,但保存时间不得超过实现上述目的所需。除列明的例外情形外,不得共享或公开。成分、拆解信息和单体电池数据可以提供给应急服务机构;维修、再利用和处理类别的人员可将成分信息提供给中毒控制中心;购买方可将第4点数据提供给潜在购买方、市场监督机关以及依法规第八章负责的主管机关;海关可以接收这些信息。除此之外的任何再次共享,均须获得将电池投放市场的经济经营者授权。

安全措施不受上述任何限制。根据2(d),任何持有者均可不受限制地使用、下载、共享、公开和再利用。

草案尚未解决的问题

对实施者而言,有四点值得关注。

草案没有规定如何核验所声称的角色。各类别虽有定义,但文本并未说明护照管理方应如何确认申请人确为回收商或购买方,也未说明若不具备任一身份的人获准访问,由谁承担责任。

草案没有为第3点规定访问途径。测试报告仅供公告机构、市场监督机关和欧盟委员会查阅,但草案针对的是正当利益,并未说明这些机关如何通过护照获取报告。

草案没有设定保存期限上限。"不超过必要期限"由各读者自行判断,没有可供核对的最长期限。

草案没有过渡期。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第二十日起,规则即适用于所有电池护照。

相关标准的时间也已调整

访问权限法案规定谁可以读取什么,而访问如何在技术上实施,则由两项协调标准规定:关于访问权限的EN 18239和关于数据认证的EN 18246。CEN-CENELEC已于2026年9月发布这两项标准。欧盟委员会在《欧盟官方公报》中引用这两项标准、赋予其符合性推定的决定原定于9月作出,10月19日欧盟委员会将其推迟至2026年11月。关于数字产品护照服务提供商的授权法案,目前在欧盟委员会时间表中列于2027年第二至第三季度。

应如何应对

义务日期不变:根据第77条,电动汽车电池、轻型交通工具电池以及2 kWh以上工业电池的护照自2027年2月18日起强制要求。草案改变的是其中受限数据的结构。

由于访问按条目逐项决定,护照中的每个字段现在都需要对应到附件XIII的具体条目,单一的"受限"标记已无法表达谁可以查看某个字段。请确定安全措施的公开方式,因为草案允许任何持有者再次公开这些信息。同时要为购买方的请求做好准备:第4点是单体电池数据,购买方的请求涉及其所购具体电池的健康状态、状态和使用记录,而仅在型号层面维护的护照并不包含这些数据。

意见征集于11月16日截止,计划于2026年第四季度通过。我们在监管时间表上跟踪上述每一个日期,并为每个条目附上官方来源和最近一次核实的日期。

来源:欧盟委员会关于电池护照中特定信息的访问和使用的实施条例草案,Ares(2026)9814179,于2026年10月19日发布于"Have Your Say":https://ec.europa.eu/info/law/better-regulation/have-your-say/initiatives/16473

法规与平台动态

欧盟电池及产品护照法规的变化、对经营者的影响、即将到来的时间节点,以及平台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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